3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彭雅愉 刘雨薇 舒慧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报告对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进行了回顾,部署安排了下一步的工作。
在谈到对最高检工作报告的体会时,全省各地检察院干警纷纷表示报告凝聚人心、引人关注,备受鼓舞。
履职尽责
增进民生福祉、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检察机关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其中90%以上又是常见多发的案件,也就是人们常讲的‘小案’。”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刘向东学习报告后表示,小案不小,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民心,要努力践行“三个效果”统一的办案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报告深有感触,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的担当和奉献,更为自己是这其中的一员感到骄傲和自豪。”芙蓉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艳表示,将在新形势下不断适应新要求,以实际行动忠诚履职,回应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关切、新要求。
“民营企业创业艰辛、发展不易,更需要、更珍视法治的呵护。检察机关肩负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责无旁贷。”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永表示,要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发展进程中的司法需求,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进一步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做得更实、更细。
多措并举
降低“案-件比”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相比。2020年全国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43,“件”同比下降0.44,压减了412万个非必要办案环节、统计中的“案件”。天元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胡杰表示,工作报告发布该评价指标,以知促行,督导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惠及群众、减少诉累,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
对工作报告中提到的“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第三检察部主任郑国军表示,“案-件比”是反映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晴雨表,案件比就是要倒逼检察官把责任担起来,把案件办到极致,但也不是一味强求一比一。责任心到位,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严格两退三延,精简司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人民群众的感受就会变好。
主动作为
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
天元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兴宇则表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和“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事检察更为精准、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公益诉讼有序拓展为导向,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率高达99.4%,充分落实了‘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司法理念。检察机关应积极主动作为,办理好‘等’内案件的同时加强‘等’外案件在工作实践中的一步步探索。”芙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珺坚定地说。
创新机制
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天元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祝晓明在学习工作报告后表示,在今后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将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见》的部署要求,按照《湖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点》的总体思路,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扣“惩、防、监、教”要求,稳步创新,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方向,围绕“检爱护航青春、同心点亮未来”品牌建设,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一号检察建议”两项常态化工作,重点推进罪错未成年人护航建设、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四项重点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确保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责编: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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